1.蠡县正科级干部丁路强协助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期间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5年至2019年,丁路强受县政府委派协助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为表示感谢,该公司支付丁路强“咨询费”“顾问费”19万余元;丁路强还以其妻名义与该公司签订虚假劳务合同,收取服务费33万余元。丁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丁路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石家庄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张敬广违规领取车补问题。2014年至2017年,张敬广在任该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违规领取车补。此外,张敬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张敬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景县留智庙镇政府工作人员陈学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学刚分包留智庙镇开发区某公司期间,4次接受该公司及下属工程承包商宴请。2019年6月,陈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甄国栋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12月2日,甄国栋赴外地考察环保项目期间,违规接受环保项目投资人张某宴请及住宿安排,并收受礼品。2018年4月10日,甄国栋再次接受张某宴请并收受礼品。2019年7月,甄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1.怀来县王家楼回族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王家楼回族乡违规向该县县直部门派驻本乡的多名工作人员发放通讯补贴共计1.56万元,时任乡党委书记季玉顺负直接责任。2019年5月,季玉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收缴。
1.丰润区任各庄镇小麻各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冬海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私自指定他人包揽村工程等问题。王冬海在担任小麻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建设村委会办公用房时未经法定招投标程序,私自指派他人承包。此外,王冬海在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租过程中未经村“两委”研究,私自将集体建设用地转租他人。2019年1月,王冬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9年6月1日晚,省属某国有企业所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旺等人应邀到某饭店聚餐饮酒;7月6日晚,杨国旺又邀请朋友在同一饭店聚餐饮酒,两次聚餐费用均由某私营企业主承担。
2019年7月20日上午,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汪俊岭等人,应邀参加采摘活动,并于当日中午在某私人住所与某村镇银行行长等人聚餐饮酒,饭菜由该村镇银行餐厅准备并送至聚餐地点。采摘和聚餐费用均由该村镇银行行长承担。廊坊市纪委给予汪俊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019年5月31日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再鹏在市人大机关食堂组织聚餐,并让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晓陪餐,餐费由承包市人大机关食堂的私营企业承担。邯郸市纪委给予王再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晓同志批评教育。
7月17日晚,邢台市桥东区委副书记申志宝带班期间脱岗3个多小时,与原下属聚餐饮酒,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邢台市纪委给予申志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台市委免去其区委副书记职务。下一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将继续聚焦违规吃喝问题严肃执纪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昌黎县龙家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李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李严在明知自家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48万元。2017年10月,李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6月,昌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严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9年4月李严受到降低一级岗位等级处分。涉案财物已收缴。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管理处原处长王天学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问题。2017年3月,王天学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期间,同意该处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王天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王天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处长职务。
1.深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站长邢根成、副站长耿宏轶、副站长兼法制科科长陈景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9年春节前,邢根成收受深州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500元购物卡。2014年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耿宏轶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4500元。2014年中秋至2018年春节,陈景利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1800元。2019年6月,邢根成、耿宏轶、陈景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1.丰南区大新庄镇农业办公室职员郑全生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6月,郑全生为其子操办婚宴,超过规定桌数,造成不良影响。郑全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